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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扎实做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工作。 1 、着重抓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建设。认真执行培训机构参与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教师应取 得技师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的要求,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需要培养 2000 名考评员和 150 名督导员,进一步做好考评员 和督导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加强对考评员和督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考评员和督导员的作用,抓好考评员和督导员的队伍的建 设。努力提高电子信息产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强化其服务意识,抓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在 原有基础上再建立 100 个电子信息产业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着力加强电子信息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建设。认真抓好新 职业的开发论证、职业标准的制定、培训教材的开发、相关培训讲义的编写、考试平台的搭建和试题库的完善等方面工作。 2、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按照《电子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的有关规定,结合鉴定机构的年审工作,认真组织对各鉴定机构的评估。同时每四年对鉴定机构的总体状况进行一次大检 查,并根据大检查的情况确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换发。每半年对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状况进行一次通报。 (四)及时组织电子信息产业从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进一步抓好《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 [2004]47 号)、《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 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 [2004]48 号)的落实,以此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尽快满足信息技术快速发展 的新要求,及时完成知识更新。认真总结《关于实施电子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3]26 号 )的实施经验,进一步组织制定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后续计划,促进行业技术工人适应新技术、新业务的需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推进《信 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653 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 [2006]8 号)的落实。 (五)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认真组织开展每两年一次的信息产业技术能手评选工作和电子信息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 能竞赛,进一步在行业营造崇尚技术、鼓励立足岗位成才的氛围。通过举办全国信息产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组织技术 论坛、新技术研讨会等多种活动为电子信息技术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提供服务。建立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信息库,为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服务平台,为人才的择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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