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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时间安排 每年 8 月份为个人准备申报材料阶段; 9 月份为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示、审核、材料阶段; 10 月份为呈报材料阶段(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10 月 30 日); 11 月份为评审阶段; 12 月份为审批总结阶段。 七、评审材料内容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报送的材料: 1 、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统一印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份(每份贴一寸照片); 2 、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 2 篇,一式 3 份; 3 、业务自传一式 3 份,重点写明本人现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4 、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 份; 5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复印件 3 份; 6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各复印件 3 份; 7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 3 份; 8 、 200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 份; 9 、 200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3 份; 10 、推荐评审电子信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 1 份(附件 1 ,报送材料时同时送电子版,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上下载); 11 、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评审委托函; 12 、上述材料第 3 、 4 、 5 、 6 、 7 、 8 、 9 项由单位核对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有事(职改)部门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目录页”与“基本情况页”之间; ( 1 )学历证书; ( 2 )学位证书; ( 3 )现职资格证书; ( 4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 6 )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 ( 7 )获奖证书; ( 8 ) 200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报送的材料: 1 、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半统一印发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每份贴一寸照片); 2 、业务自传一式三份,重点写明本人现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3 、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三份; 4 、学历证书复印件三份; 5 、推荐评审电子信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份(附件 1 ,报送材料时同时送电子版,表格可在我局域网站上下载); 6 、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评审托函; 7 、上述材料第 2 、 3 、 4 项由单位核对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目录页”与“基本情况页”之间: ( 1 )学历证书; ( 2 )学位证书; ( 3 )现职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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