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产业局关于对干部

进行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无线电管理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在全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中进行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的通知》(桂人发[ 2005 ] 22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干部中进行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培训目标

  通过以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核心内容的课程培训,全国提高我局干部队伍的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队伍,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基层、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局机关、各市无线电线管理处的处级(含处级)以下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 8 + x ,即 8 门公共管理专业核心课程与若干专业课程。 8 门公共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公民与政府、公共管理学(含公共危机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电子政务。专业课程由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  培训时间

  8 门公共管理专业核心课程的培训要求在 3 年内完成。 2005 年 4 月启动, 2007年底结束。每年培训的课程为2至3门, 2005 年进行公共管理学(含公共危机管理)、行政法学 2 门课程培训。每门课程学习时间为 56 个学时,其中面授不少于 16 个学时。专业课程要求每年至少开设一门,今年我局开设的专业课程是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

•  培训方式

  8 门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将采取多层次、多形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安排。我局将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学习培训。本局专业课程采取网上培训为主,相关培训要求和材料发布在局“干部教育培训在线学习专栏(网址: www.gxsc.com.cn )”。

•  考试考核

•  考试形式

每门公共课程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实行全区统一命题(专业课程由局统一命题)。采取开卷的形式。每年安排一次补考。

•  考试要求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195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培训对象均为考试对象。

•  考试时间

公共课程考试时间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确定。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局拟定报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确定。

•  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公共课程由自治区人事厅发成绩单(专业课程由局发给成绩单),局人事教育处将考试成绩纪录在干部学习个人档案,全部课程考试全格后,颁发全格证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暂不评定等次。 2007 年底以前,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工作岗位。

•  有关要求

(一)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培训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制定专业课程的培训实施方案并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二)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各部门人员,切实落实干部 8 + x 培训,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三)要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从严处理。

  各部门在组织实施培训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局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 0771 - 5852170 ,传真: 0771 - 5852555 。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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