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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与院校合作 推广国家考证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给院校学生提供考双证或多证的更多选择,广西电子应用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院校合作推广中心的相关考证项目。这些考证项目的最主要特点是:都是国家政府部门主推的考试,非企业考证性质。中心将本着即可向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考证服务,也可与合作院校实现互惠互利的原则实施本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一)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证书 通过以下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签发的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证书。 1 、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 ★ 由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组织的国家级考试。该考试由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演变而来,并逐渐形成独立的国家级考试。该考试为含颁发计算机信息处理、计算机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系统设计、信息系统开发、局域网组网、计算机网络管理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加上互联网应用计算机信息处理( Linux 模块)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Linux 模块)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共九种证书的考试。 ★ 该考试一年组织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及科目由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确定后在网上公布。 ★ 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由合作院校组织,中心负责督导。 ★ 考试采用计算机远程考试。 ★ 考试教材及大纲由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指定,由中心负责为合作院校组织。 2 、高等职业教育考试 ★ 该考试为各考试科目开发小组与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共同合作推广的职业教育考试。目前共有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网页设计师、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 IT 职业英语水平考试等六种职业考试。 ★ 教材及大纲由相关科目开发小组开发,培训教师需经过相关科目开发小组的专门培训。 ★ 考试时间由合作院校通过中心与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协商确定。 ★ 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由合作院校组织,中心负责督导。 ★ 考试采用方式由各科目具体确定。 (二)全国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通过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的相关考试(其课程目录见附件 1 ),颁发由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签发的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 该考试形式较为灵活,可采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的教材,也可使用自选的教材;考试及大纲可根据院校实际情况自己组织,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授权中心审核考题。 ★ 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由合作院校组织,中心负责督导。 二、合作方式 (一)中心负责组织信息技术水平、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所需教材、大纲;负责审核培养工程院校自选教材、大纲及考题。 (二)院校负责考试场地、监考教师的组织安排,中心负责督导。 (三)中心按统一标准收取考证费用;培训费、报名费等其它费用由合作院校自行收取,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注: 1 、不同科目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收取费用由该科目具体定价; 2 、全国培养工程考试等级的区分由所考科目具体定级别。 3 、全国培养工程按规定需向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申请成为培养基地,按 5000 元 / 年交纳管理费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考虑到院校实际情况,可先用中心的基地牌子开展业务(中心不收取合作院校管理费),如认为有申请基地必要时再通过中心向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申请。 三、合作流程 中心欢迎有意向的院校与我们开展合作,中心不收取合作院校任何加盟费。合作院校挂统一式样“广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XX 培训考试站”牌子。 具体流程: 从广西软件管理中心网站 www.gxsc.com.cn 广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栏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广西软件管理中心邮箱 gxsc@gxsc.com.cn ;中心审核批准后,与合作院校签署合作协议。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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