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3-28 1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我办公室是经信息产业部和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批准,专门负责广西区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的机构。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 2008 年度证书登记和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起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证书者,必须进行证书定期登记和继续教育。即日起我办公室受理 2005 年度获证人员的证书登记。
二、证书持有者在进行证书登记时,须出具继续教育证明。我区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广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负责,未参加继续教育或学时不足者,可参加广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
三、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详细说明请登陆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 www.ceiaec.org 和广西软件管理中心网站 www.gxsc.com.cn 查询。
--- 四、我办公室联系方式: 。
--- 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5号后楼416室 邮编: 530022
--- 电话: 0771 - 5844650 传真: 0771 - 5844650 。
--- E-Mail:gxsc@gxsc.com.cn 网站: www.gxsc.com.cn
--- 联系人:于剑、赵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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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
二 OO 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