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河南:郑州市狠抓“五个促学”,构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郑州市狠抓“五个促学”,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推动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以“带”促学,带动全市干部深入学习。市委中心组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天。十六届四中全会闭幕的第三天,市委中心组集中两天时间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并组合本市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市委常委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也都有选择地在报刊上发表。市领导坚持到市委党校等培训班讲课的制度,市委主要领导仅去年就到市委党校主体班、公开选拔县处级干部任前培训班、博士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等培训班上讲课近10次。

    二是以“导”促学,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指导、引导和辅导。每年年初市委都下发党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指导计划,对学习内容、时间和要求进行明确规定。两年来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郑州市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开展学习竞赛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征文活动、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评选理论学习优秀带头人活动,营造学习氛围。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学者作专题报告。去年以来,全市共举办系列辅导讲座160场,参加人数达8万多人。

    三是以“检”促学,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坚持一年一抽查,两年一抽查、五年全面检查的制度。对按计划调训制度、理论学习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1—2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脱产学习期间,市委组织部对各培训班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各中心组学习,采取年终抽查年底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出勤率、学习笔记、讨论发言记录、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撰写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评比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公布。

    四是以“考”促学,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的意见》。规定市委党校主体班入学和结业都要进行考试,测试学员理论基础和通过培训理论水平的提高情况。日常在职学习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检查领导的一个时期通过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基本理论观点的理解掌握情况。领导班子换届前进行理论水平考试,测试领导干部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时,进行理论学习的综合考试。2000年以来,对6名市委党校进修班结业考试不合格的干部,除集中补考外,当年不参加评先评优,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以“用”促学,坚持干部理论学习同选拔任用相结合。坚持把干部参加由组织部门组织的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培训,作为提拔任职的硬性条件。规定县处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不得少于3全月。使用干部时,把培训情况作为考核材料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详细填写干部任免表的“培训情况”一栏。凡没有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提拔后及时补训。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综合等次高的干部。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训,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干部,不予提拔和连任。2000年以来,对36名未参加3个月脱产培训的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补训,对2名因特殊情况未在一年内补训的干部延长了试用期。

    (摘自《全国干部教育通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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